发明名称 用于安全交易管理和电子权利保护的系统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的名称是“用于安全交易管理和电子权利保护的系统和方法”。本发明提供了用于包括安全交易管理和电子权利保护的电子商业活动的系统和方法。遵照本发明而使用的诸如计算机之类的电子设备有助于确保只能以经过授权的方式访问和使用信息,并维护了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和/或保密性。结合上述电子设备使用的安全子系统提供了一个虚拟分发环境(VDE),所述虚拟分发环境强制执行了一个安全的处理和控制链(举例来说)以控制和/或计量或监视对电子存贮的或传播的信息的使用。该虚拟分发环境可以用来保护电子商业活动中以及其他电子的或由电子促进的交易中的各种参与者的权利。采用诸如可在各节点上建立安全的、受保护的环境的安全半导体处理配置来保障分布式与其它操作系统环境及体系结构。这些技术可以用来支持(举例来说)使用“电子高速公路”可能用到的端到端电子信息分发功能。
申请公布号 CN1026933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26
申请号 CN201210039940.2 申请日期 1996.02.13
申请人 英特特拉斯特技术公司 发明人 K·L·吉特尔;V·H·希尔;F·J·斯帕恩;D·M·范维
分类号 G06F21/00(2006.01)I;G06Q30/06(2012.01)I;H04L29/06(2006.01)I;H04N21/8355(2011.01)I 主分类号 G06F21/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朱海煜
主权项 一个安全对象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包括至少部分受保护的可执行信息内容和规定为了执行所述可执行信息内容所述对象处理系统必须满足的一个或多个条件的至少一个至少部分受保护的控制的至少一个安全对象,通过将所述可执行信息内容放置在安全电子容器内而使所述可执行信息内容受保护,以及经由电子防破坏安全屏障来保护并包括至少一个安全处理单元的至少一个安全执行环境,,配置成如果所述一个或多个条件被满足则执行该可执行信息内容。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