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摄像机的照明装置
摘要 一种用于照明被摄像机(1)监控的现场的照明装置和方法,包括具有第一透镜(7)的第一发光源(5),该第一透镜(7)被设置为使所述第一发光源(5)在相距该照明装置(4)第一距离(D1)处提供基本上位于预定大小的第一区域内的照明;以及具有第二透镜(8)的第二发光源(6),该第二透镜(8)被设置为使所述第二发光源(6)在相距该照明装置(4)第二距离(D3)处提供基本上位于该预定大小的第二区域内的照明,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源(5)和第二发光源(6)的输出强度是单独可控的。
申请公布号 CN10268129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19
申请号 CN201210037885.3 申请日期 2012.02.17
申请人 安讯士有限公司 发明人 克里斯蒂安·古斯塔夫松;克里斯蒂安·达尔奎斯特
分类号 G03B15/05(2006.01)I;F21V5/04(2006.01)I;H04N5/225(2006.01)I 主分类号 G03B15/05(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18 代理人 罗正云;王琦
主权项 一种用于照明被摄像机(1)监控的现场(2)的照明装置,所述装置(4)包括:第一发光源(5),具有被设置为产生框(9、10)形式的照明图案的第一透镜(7),以及第二发光源(6),具有被设置为产生填充所述框内的区域的照明图案(11)的第二透镜(8),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源(5)和第二发光源(6)的输出强度是单独可控的。
地址 瑞典浪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