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将附件固定于门、窗等的由金属材料制成的框架上的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将附件固定于门、窗等的由金属材料制成的框架上的系统。具体地,一种将附件(2)固定到门、窗以及类似物的金属框(3)上的系统,包括具有头部(5)和带有公制自攻螺纹的螺杆(4)的螺栓(1),与头部(5)相对的自攻螺杆(4)的末端(8)呈锥形。螺栓(1)的自攻螺杆(4)的外径与框(3)壁部(15)上的通孔(16)的直径的比值介于1.4至1.25之间,并且所述壁(15)上的通孔(16)的直径与所述壁(15)的厚度的比值介于2.5至5.5之间,更优选地,介于3至5之间。
申请公布号 CN10267801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19
申请号 CN201210061790.5 申请日期 2012.01.12
申请人 萨维奥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A·巴尔博迪维纳迪奥
分类号 E06B3/04(2006.01)I;E05D5/02(2006.01)I;F16B35/00(2006.01)I;F16B25/02(2006.01)I 主分类号 E06B3/0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薛峰;杨炯
主权项 一种将附件(2)固定到门、窗以及类似物的金属框架(3)上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具有头部(5)和带有自攻螺纹的螺杆(4)的螺栓(1),其中附件(2)与框架(3)具有相邻的壁(10、15),所述相邻的壁(10、15)形成有相对应的同轴圆形通孔(11、16),其分别供螺栓(1)插入并且供其自攻螺杆(4)拧紧,所述系统的特征在于:‑所述螺栓(1)的自攻螺杆(4)具有等距螺纹;‑与所述螺栓(1)的头部(5)相对的所述自攻螺杆(4)的末端(8)呈锥形;‑所述螺栓(1)的自攻螺杆(4)的外径与框架(3)的所述壁(15)的通孔(16)的直径的比值介于大约1.4至1.25之间;并且‑框架(3)的所述壁(15)的通孔(16)的直径与所述壁(15)的厚度的比值介于大约2.5至5.5之间,更优选地介于3至5之间。
地址 意大利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