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
摘要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分体机构,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包括左箱体和右箱体,所述的左箱体和右箱体相匹配固定,所述的左箱体和右箱体通过密封圈相密封,所述的左箱体的顶部设有透气塞,所述的透气塞通过油圈与左箱体相密封,所述的右箱体侧壁设有固定孔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
申请公布号 CN20243193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12
申请号 CN201220029932.5 申请日期 2012.01.29
申请人 汪东方 发明人 汪东方
分类号 F16H57/029(2012.01)I;F16H57/027(2012.01)I 主分类号 F16H57/029(2012.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左箱体(1)和右箱体(2),所述的左箱体(1)和右箱体(2)相匹配固定,所述的左箱体(1)和右箱体(2)通过密封圈(3)相密封,所述的左箱体(1)的顶部设有透气塞(4),所述的透气塞(4)通过油圈(5)与左箱体(1)相密封,所述的右箱体(2)侧壁设有固定孔位(6)。
地址 311201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崇化小区94幢中单元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