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分体机构,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包括左箱体和右箱体,所述的左箱体和右箱体相匹配固定,所述的左箱体和右箱体通过密封圈相密封,所述的左箱体的顶部设有透气塞,所述的透气塞通过油圈与左箱体相密封,所述的右箱体侧壁设有固定孔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结构简单,使用效果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243193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9.12 |
申请号 |
CN201220029932.5 |
申请日期 |
2012.01.29 |
申请人 |
汪东方 |
发明人 |
汪东方 |
分类号 |
F16H57/029(2012.01)I;F16H57/027(2012.01)I |
主分类号 |
F16H57/029(2012.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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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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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用于电动葫芦减速器的分体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左箱体(1)和右箱体(2),所述的左箱体(1)和右箱体(2)相匹配固定,所述的左箱体(1)和右箱体(2)通过密封圈(3)相密封,所述的左箱体(1)的顶部设有透气塞(4),所述的透气塞(4)通过油圈(5)与左箱体(1)相密封,所述的右箱体(2)侧壁设有固定孔位(6)。 |
地址 |
311201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崇化小区94幢中单元5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