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龙虾幼体培育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龙虾幼体培育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龙虾被孵化后用第一饵料培育13-17天,所述第一饵料包括卤虫无节幼体、扇贝受精卵、牡蛎受精卵、浮游性桡足类幼体中的至少一种;B.用第二饵料培育8-12天,所述第二饵料包括步骤A所述第一饵料和桡足类成体;C.继续培育龙虾幼体至其完全变态成稚虾,所用饵料包括第三饵料,第三饵料包括附壁性桡足类成体。本发明的龙虾幼体培育方法,能够批量培育龙虾幼体,且存活率高、变态率高和生长速度快。
申请公布号 CN10210629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05
申请号 CN201110052475.1 申请日期 2011.03.04
申请人 深圳市龙科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发明人 曹跃明;张小云;张维德
分类号 A01K61/00(2006.01)I;A23K1/18(2006.01)I 主分类号 A01K61/00(2006.01)I
代理机构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44248 代理人 胡吉科
主权项 一种中国龙虾幼体培育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A.中国龙虾被孵化后用第一饵料培育13‑17天,所述第一饵料包括:卤虫无节幼体或者浮游性桡足类幼体,以及,扇贝受精卵;B.用第二饵料培育8‑12天,所述第二饵料包括所述第一饵料和桡足类成体;C.继续培育中国龙虾幼体至其完全变态成稚虾,所用饵料为第三饵料,以前投喂的其它饵料停用,第三饵料为附壁性桡足类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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