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有排气系统的内燃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包括至少一个燃烧室(2)和一个设置在废气排出通道(5)上的排气系统(3)的内燃机(1),该排气系统具有至少一个在燃烧室(2)和设置于排气系统(3)内的废气净化装置(5)之间用于将二次空气吹入排气系统(3)中的二次空气吹入装置(4),其中,在内燃机(1)运行时,燃烧室(2)内的剩余气体含量是可变的,并且排气系统(3)上的二次空气吹入点(4’)如此远地离开燃烧室(2),以使得吹入的二次空气由于排气系统(3)内回流的废气而回流至废气排出通道(5)中,却恰好不回流至燃烧室(2)中。通过本发明的设计,有可能使得先前似乎无法保证SULEV标准的、具有多个燃烧室和/或废气涡轮增压器的发动机也能遵守SULEV-排放极限值。
申请公布号 CN10265634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9.05
申请号 CN201080039923.8 申请日期 2010.08.03
申请人 宝马股份公司 发明人 M·米克劳奇施;S·布彻尔;S·巴伯尼茨;J·贝克尔
分类号 F01N3/22(2006.01)I;F01N3/30(2006.01)I;F01N3/34(2006.01)I;F02D41/02(2006.01)I;F02D41/06(2006.01)I;F02M25/07(2006.01)I;F02D13/02(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2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邓斐
主权项 包括至少一个燃烧室(2)和一个设置在废气排出通道(5)上的排气系统(3)的内燃机(1),该排气系统具有至少一个在燃烧室(2)和设置于排气系统(3)内的废气净化装置(5)之间用于将二次空气吹入排气系统(3)中的二次空气吹入装置(4),其特征在于,在内燃机(1)运行时,燃烧室(2)内的剩余气体含量是可变的,并且,排气系统(3)上的二次空气吹入点(4’)如此远地离开燃烧室(2),以使得吹入的二次空气由于排气系统(3)内回流的废气而回流至废气排出通道(5),却恰好不回流至燃烧室(2)中。
地址 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