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艺术品支架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艺术品支架,所述支架包括支架件,它是空白纸板或可折叠材料,具有一个主体部分,所述的主体部分具有至少一个可折叠的延长部分,以便在使用时提供三维支架结构,图像承载介质大于所述的主体部分;以及粘贴装置,在使用时,所述粘贴装置用于将图像承载件粘贴到所述空白的纸板的主体部分,使得所述的图像承载件延伸到所述主体部分的至少一个可折叠的延长部分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265579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9.05 |
申请号 |
CN201080037178.3 |
申请日期 |
2010.07.20 |
申请人 |
GMC营销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迈克尔·拉莫斯·冈萨雷斯;韦恩·康纳利;戴维·佩因 |
分类号 |
A47G1/06(2006.01)I;B32B29/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G1/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郑小粤;贾满意 |
主权项 |
一种图像支架系统,所述的图像支架系统包括支架件和图像承载件,所述的支架件是空白的可折叠材料,所述的可折叠材料具有主体部分,所述的主体部分具有至少一个可折叠的延长部分,以便在使用时提供三维支架结构;图像承载介质大于所述的主体部分,所述图像支架系统还包括粘贴装置,在使用时,所述粘贴装置用于将所述图像承载件粘贴到所述的空白的可折叠材料的主体部分,使得所述的图像承载件延伸到所述主体部分的至少一个可折叠的延长部分上。 |
地址 |
英国伦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