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PA20)
摘要 1.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名称为:手电筒(PA20)。2.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用途:用于照明。3.要求保护的外观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是: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056256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8.29
申请号 CN201230129536.5 申请日期 2012.04.24
申请人 莫章维 发明人 莫章维
分类号 26-02 主分类号 26-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556401 贵州省剑河县南明镇台沙村三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