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贵重商品自助销售终端 |
摘要 |
一种贵重商品自助销售终端,包括壳体(1)及其上的取物口(10),所述壳体(1)内腔上方为工控机(21)的容置室(2),中间为商品推出机构的容置室(3),下方为商品回收机构的容置室(4);所述商品推出机构将其储货仓(30)内的商品推出至所述取物口(10)内,当所述取物口(10)内的商品在预设时间内未被购买者取出时,所述商品回收机构即打开其回收仓(40)与所述取物口(10)的通道,使所述取物口(10)内的商品落入位于其下方的所述回收仓(40)内。所述终端结合了现有银行自助终端和商品自助售卖机的优点,节省了售买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资源,使用方便、快捷、简单且安全可靠。 |
申请公布号 |
CN20240468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8.29 |
申请号 |
CN201120535658.4 |
申请日期 |
2011.12.20 |
申请人 |
广东奥尊金融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何华;曹晓晖;周驰凯;唐广和;莫顺健 |
分类号 |
G07F11/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F1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睿智专利事务所 44209 |
代理人 |
陈鸿荫 |
主权项 |
一种贵重商品自助销售终端,包括壳体(1)及其上的取物口(10),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1)内腔上方为工控机(21)的容置室(2),中间为商品推出机构的容置室(3),下方为商品回收机构的容置室(4);所述工控机容置室(2)与所述商品推出机构容置室(3)之间设有隔板(5),所述商品推出机构容置室(3)与所述商品回收机构容置室(4)之间设有隔板(6);所述商品推出机构包括储货仓(30),所述商品回收机构包括回收仓(40),所述商品推出机构将其储货仓(30)内的商品推出至所述取物口(10)内,当所述取物口(10)内的商品在预设时间内未被购买者取出时,所述商品回收机构即打开其回收仓(40)与所述取物口(10)的通道,使所述取物口(10)内的商品落入位于其下方的所述回收仓(40)内。 |
地址 |
5103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867号之二908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