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花炮用微烟发射药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花炮用微烟发射药,其组分和重量份数比为:硝化棉30-70份、防潮高氯酸铵5-30份、还原剂2-10份、高氮物质5-20份。所述花炮用微烟发射药安全性能指标完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不但能够满足产品的发射要求,而且发射药燃烧时微烟,根据透光率检测结果,与现行同等对应产品比较,其产生的烟雾量仅为现行产品的30%左右。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5068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8.15 |
申请号 | CN200910044695.2 | 申请日期 | 2009.10.30 |
申请人 | 浏阳市达浒花炮艺术焰火燃放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江木根;宋建芳 |
分类号 | C06B33/08(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6B33/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花炮用微烟发射药,其特征在于,所述花炮用微烟发射药由硝化棉、防潮高氯酸铵、还原剂、高氮物质组成:还原剂采用普通还原剂和/或高热还原剂,所述高热还原剂是氢化钛、氢化锆、硅化钙粉末的一种或任意多种的任意比例混合物;普通还原剂为碳、硫、硅的一种或任意比例混合物;高氮物质为硝酸氨基胍;各组分的重量份数比为:硝化棉30‑70份、防潮高氯酸铵5‑30份、还原剂2‑10份、高氮物质5‑20份;各组分药物颗粒都能够通过100目标准筛,并采用多次快速过筛的方法将各组分混合均匀,用有机溶剂适量调湿,模压成各种规格的药粒。 | ||
地址 | 410305 湖南省浏阳市达浒镇金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