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干法处理建筑垃圾石粉中有害微粒的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干法处理建筑垃圾石粉中有害微粒的方法,先将建筑垃圾原料破碎,再将粒径大于4.7mm的颗粒进行挤碎处理,最后与第一步破碎筛分出来的粒径小于4.7mm的颗粒兑配,就配制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再生沙子产品。挤碎成本每吨在3元左右,就能将建筑垃圾生产为再生沙子,利用本发明生产一吨再生沙子的成本是一般传统沙子市场价的几分之一,具有原料易得、工艺简便、制作成本低和有利于环保的特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61496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8.01 |
申请号 | CN201210118206.5 | 申请日期 | 2012.04.23 |
申请人 | 刘志明 | 发明人 | 刘志明 |
分类号 | B02C2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2C2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韶关市雷门专利事务所 44226 | 代理人 | 周胜明 |
主权项 | 一种干法处理建筑垃圾石粉中有害微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制作步骤是:第一步是破碎:先将建筑垃圾原料放入破碎机中进行破碎,将破碎后粒径大于4.7mm的颗粒物筛分出来;第二步是挤压:将破碎后筛分出来粒径大于4.7mm的颗粒物通过二个相向旋转的滚筒进行挤压,在这二个滚筒之间留有可以调节的间隙,经挤压后,使这些颗粒物全部成为粒径小于4.7mm的颗粒,这些颗粒中完全没有粒径小于0.075mm的有害颗粒;第三步是兑配:将挤压后没有有害微粒的颗粒与第一步破碎筛分出来粒径小于4.7mm的颗粒兑配,就配制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再生沙子产品。 | ||
地址 | 512000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职工一区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