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复配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属于农用除草剂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复配除草剂。其有效成分为吡氟草胺与乙氧氟草醚,重量比为10∶1~1∶10。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1、增效作用明显,药效大幅提高;2、药效提高,有效成分的田间用量下降,降低了生产和使用成本,减少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3、复配除草剂由不同作用机制的有效成分组成,作用位点增加,有利于克服和延缓杂草抗药性的产生,是综合防治田间杂草的重要手段。
申请公布号 CN10259916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25
申请号 CN201110429009.0 申请日期 2011.12.20
申请人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李波;蒋仁棠;刘丽萍;张黎辉;姜红林
分类号 A01N43/40(2006.01)I;A01N33/22(2006.01)I;A01P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N43/40(2006.01)I
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代理人 马俊荣
主权项 一种复配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有效成分为吡氟草胺与乙氧氟草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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