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筒(梅)
摘要 1.本外观设计名称:筷子筒(梅)。2.本外观设计用途:一种筷子筒。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案和形状的结合。4.指定“主视图”用于出版专利公报。5.仰视图不常见并无设计要部,故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200790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25
申请号 CN201130431344.5 申请日期 2011.11.22
申请人 阙莉莉 发明人 阙莉莉
分类号 07-99 主分类号 07-99
代理机构 杭州金源通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6 代理人 周涌贺
主权项
地址 323400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镇金山垄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