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在照明装置中保证光源保持功能。本发明的背光源装置(12)具备:作为在端部(18E)具有电极部(18b)的光源的冷阴极管(18);以及作为覆盖冷阴极管(18)的端部(18E)的盖构件的灯支架(20),在灯支架(20)上设有光源按压部(25),该光源按压部(25)向冷阴极管(18)的侧突出,按压冷阴极管(18)中比电极部(18b)靠侧的侧部分(18C)。由光源按压部(25)按压的冷阴极管(18)的侧部分(18C)与具备电极部(18b)的端部(18E)相比为相对低温。
申请公布号 CN10259761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18
申请号 CN201080049081.4 申请日期 2010.10.04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黑水泰守
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F21S2/00(2006.01)I;F21Y10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19/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具备:在端部具有电极部的光源;以及覆盖上述光源的端部的盖构件,在上述盖构件上设有光源按压部,上述光源按压部向上述光源的中央侧突出,按压上述光源中比上述电极部靠中央侧的中央侧部分。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