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废碱循环利用生产活性炭的方法
摘要 一种废碱循环利用生产活性炭的方法是按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重量比为1∶3-10,将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混合均匀,从室温升到800-1000℃恒温1-3小时,之后自然降温到室温时,取出活化产物,按活化产物与水的重量比为1∶3-10,在活化产物中加水成浆状物后,固液分离,所得固体为活性炭,所得液体补加新鲜的KOH或NaOH,补加量达到先前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的重量比,之后与新鲜的含碳前驱体混合进行第二次的活化,活化工艺与第一次相同,所得活化产物的处理与第一次相同,依此类推,直至第8-10次后,结束废碱的循环利用,改用新鲜的KOH或NaOH重新开始另一周期的生产。本发明具有降低了生产成本,减轻了废碱处理的环保压力,实现了废碱的循环利用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0258336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18
申请号 CN201210026206.2 申请日期 2012.01.19
申请人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发明人 李开喜
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主分类号 C01B31/08(2006.01)I
代理机构 太原市科瑞达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4101 代理人 刘宝贤
主权项 一种废碱循环利用生产活性炭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按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重量比为1∶3‑10,将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混合均匀,从室温升到800‑1000℃恒温1‑3小时,之后自然降温到室温时,取出活化产物,按活化产物与水的重量比为1∶3‑10,在活化产物中加水成浆状物后,固液分离,所得固体为活性炭,所得液体补加新鲜的KOH或NaOH,补加量达到先前含炭前驱体与KOH或NaOH的重量比,之后与新鲜的含碳前驱体混合进行第二次的活化,活化工艺与第一次相同,所得活化产物的处理与第一次相同,依此类推,直至第8‑10次后,结束废碱的循环利用,改用新鲜的KOH或NaOH重新开始另一周期的生产。
地址 030001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