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增强的芳香剂递送的个人护理组合物
摘要 提供个人护理产品,其包括芳香剂,取代的脲和季铵盐。取代的脲和季铵盐一起用作气味促进体系以一旦个人护理组合物首先施加于人皮肤或毛发时增强芳香剂组分挥发。
申请公布号 CN10167480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18
申请号 CN200880012582.8 申请日期 2008.05.21
申请人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发明人 P·钱达;杨琳
分类号 A61K8/41(2006.01)I;A61K8/42(2006.01)I;A61Q13/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8/41(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万雪松;韦欣华
主权项 个人护理组合物,包括:(i)0.0001至5%的芳香剂以向施加该组合物的人体上赋予愉快的气味;(ii)0.01到20%的羟乙基脲;和(iii)0.01%到20%重量的二羟基丙基三甲基氯化铵。
地址 荷兰鹿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