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推式割草机主机 |
摘要 |
一种手推式割草机主机,包括底盘、前轮组和后轮组,底盘上动连接有主轴,主轴的下端伸出底盘,下端固定有盘式刀具,前轮组的两前轮的轮毂内各固定有内齿盘,在底盘的前侧且处于左、右侧板之间连接有传动轴,传动轴的两端分别伸出两侧板,传动轴的两端各设有与对应轮毂内齿盘啮合的第一小齿轮,在底盘上固定有与主轴平行的从动轴,从动轴的上端动连接有T形组合轮,组合轮的上部具有内齿,柄部具有皮带槽,传动轴与组合轮之间为带传动,主轴的上端固定有与组合轮的内齿啮合的第二小齿轮。使用本主机的割草机不需要电动机提供动力,由人工推动割草机所作的功转化成割草机的动力,不但省能,而且大大降低了噪音。 |
申请公布号 |
CN20231058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11 |
申请号 |
CN201120480131.6 |
申请日期 |
2011.11.25 |
申请人 |
常州合力电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坚跃;张小荣 |
分类号 |
A01D34/67(2006.01)I;A01D34/77(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D34/6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江海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14 |
代理人 |
林倩 |
主权项 |
一种手推式割草机主机,包括底盘(1)、前轮组(2)和后轮组(3),底盘(1)上动连接有主轴(4),主轴(4)的下端伸出底盘(1),下端固定有盘式刀具(6),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轮组(2)的两前轮(2‑2)的轮毂内各设有内齿盘(2‑3),在底盘(1)的前侧且处于左、右侧板(1‑1)之间连接有传动轴(7),传动轴(7)的两端分别伸出两侧板(1‑1),传动轴(7)的两端各设有与对应轮毂内齿盘(2‑3)啮合的第一小齿轮(8),在底盘(1)上固定有与主轴(4)平行的从动轴(9),从动轴(9)的上端动连接有T形组合轮(10),组合轮(10)的上部具有内齿(10‑1),柄部具有皮带槽(10‑2),传动轴(7)与组合轮(10)之间为带传动,主轴(4)的上端固定有与组合轮(10)的内齿(10‑1)啮合的第二小齿轮(11)。 |
地址 |
213011 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站北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