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作业车用的发动机转速控制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作业车用的发动机转速控制系统,其具备:踏板传感器,检测加速踏板(31)的操作位置;脚加速控制部,执行以与前述踏板传感器(32)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为目标转速的脚加速控制;和上限设定机构(35),设定发动机转速的上限。在前述目标发动机转速高于由前述上限设定机构(35)设定的上限转速时,执行以前述上限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上限旋转控制。
申请公布号 CN10159208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11
申请号 CN200810168742.X 申请日期 2008.09.28
申请人 株式会社久保田 发明人 西荣治;冈部伸行;吉川研治
分类号 F02D11/10(2006.01)I 主分类号 F02D11/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温大鹏
主权项 一种作业车用的发动机转速控制系统,包括:踏板传感器(32),检测加速踏板(31)的操作位置;脚加速控制部(51),执行以与前述踏板传感器(32)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为目标转速的脚加速控制;其特征在于,具备设定发动机转速的上限的上限设定机构(35),在前述目标发动机转速高于由前述上限设定机构(35)设定的上限转速时,执行以前述上限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上限旋转控制,还具备检测加速杆(31)的操作位置的杆传感器(34),当与前述踏板传感器(32)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和与前述杆传感器(34)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低于前述上限转速时,执行以与前述踏板传感器(32)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和与前述杆传感器(34)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中较高的发动机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控制,当与前述踏板传感器(32)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和与前述杆传感器(34)的输出对应的发动机转速中任意一方高于前述上限转速时,执行以前述上限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控制,还具备人为操作式的输入设备(37、38)、和存储规定的发动机转速的存储机构(56),根据针对前述输入设备(37、38)的输入操作,能够选择以前述存储机构(56)中存储的发动机转速为目标转速的控制的执行和非执行,当前述存储机构(56)中存储的发动机转速低于前述上限转速时,进行以前述存储机构(56)中存储的发动机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控制,在前述存储机构(56)中存储的发动机转速高于前述上限转速时,执行以前述上限转速为前述目标转速的控制。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