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烟火系统、烟火物品和燃放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烟火系统、与系统适配的烟火物品,以及与系统相应的引燃和燃放方法。该系统由带有若干接纳舱的点火装置构成,接纳舱之间由管道相连。接纳舱中填装有烟火物品,第一接纳舱另外配有引燃装置,可将其中所放的烟火物品点燃。装在烟火物品外部的引燃物可将引燃能量传导至内部,并通过连接管进入相邻接纳舱,将该处的烟火物品点燃。装在烟火物品外部的引燃物对点燃延迟时间有一定影响。可通过相对于连接管道扭转烟火物品来设置延迟时间。通过点火装置与所选烟火物品的组合,可以结合延迟时间的设置,而设计出不同的烟火动效。 |
申请公布号 |
CN182325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11 |
申请号 |
CN200480020482.1 |
申请日期 |
2004.06.09 |
申请人 |
安德烈亚斯·福格特 |
发明人 |
安德烈亚斯·福格特 |
分类号 |
F42B4/14(2006.01)I;F42B4/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42B4/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邹璐;樊卫民 |
主权项 |
烟火系统,具有在时间上被相继点燃的烟火物品,其中一个被点燃的烟火物品的引燃能量被用于点燃另一个烟火物品,所述引燃能量的形式为燃烧气体,该系统由容纳烟火物品的工具和烟火物品本身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纳烟火物品的工具由用于烟火物品的第一和第二接纳舱组成,所述第一接纳舱具有第一开口,第一引燃物设置于该第一开口中,所述第一接纳舱和所述第二接纳舱之间设置有第一传导工具,其用于在所述第一接纳舱和所述第二接纳舱之间传导引燃能量,所述第一接纳舱和所述第二接纳舱各装有一个烟火物品,所述烟火物品是一个至少包括一种燃烧剂和一种效果剂的单元部件,在所述单元部件的外轮廓上装有第二引燃物以及用于将引燃能量从所述第二引燃物引导至所述燃烧剂的引导工具,所述第一引燃物在点燃后会将在所述第一接纳舱中的烟火物品上的第二引燃物引燃,所述第二引燃物的引燃能量借助所述第一传导工具被引至第二接纳舱所装烟火物品的第二引燃物并将该第二引燃物点燃。 |
地址 |
德国马林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