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芦笋茎枯病苗期抗性鉴定方法 |
摘要 |
一种芦笋茎枯病的苗期抗性鉴定的方法,先制定芦笋幼苗接种的四级分级标准,分级标准如下:0级:无发病;1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0%以下;2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1%-30%;3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31%-50%;4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50%以上;再选择1月龄的芦笋幼苗10-20株作为实验对象,配制10的6次方至10的7次方个芦笋茎枯病菌强致病力菌株的孢子悬浮液,在配置好的孢子悬浮液中按每100毫升加5-10微升的比例加入吐温-20后喷雾,黑暗保湿培养2天后转到玻璃恒温温室25-28℃培养,每天喷水3次,保持湿度,6-10天后观察实验结果;本发明选择在苗期用孢子喷雾法对芦笋种质资源进行抗病筛选,成株期鉴定结果与苗期鉴定一致,并具有在栽培时间、鉴定时间等方面存在优势。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2390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04 |
申请号 |
CN201210029837.X |
申请日期 |
2012.02.10 |
申请人 |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
发明人 |
李湘民;杨迎青;兰波;孟凡 |
分类号 |
A01G1/02(2006.01)I;A01G7/06(2006.01)I;A01G3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G1/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江西省专利事务所 36100 |
代理人 |
李卫东 |
主权项 |
一种芦笋茎枯病的苗期抗性鉴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以下步骤,a、制定芦笋幼苗接种的四级分级标准,分级标准如下: 0级:无发病;1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0%以下;2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11%‑30%;3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31%‑50%;4级:发病面积占株冠面积的50%以上;b、选择1月龄的芦笋幼苗10‑20株作为实验对象,配制10的6次方至10的7次方个芦笋茎枯病菌强致病力菌株的孢子悬浮液,在配置好的孢子悬浮液中按每100 毫升加5‑10微升的比例加入吐温‑20后喷雾,黑暗保湿培养2天后转到玻璃恒温温室25‑28 ℃培养,每天喷水3次,保持湿度,6‑10天后观察实验结果;c、用孢子喷雾法接种8‑10天和16‑20天后分别调查发病情况,并计算病情指数。 |
地址 |
330200 江西省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7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