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城市黑臭内河的原位净化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城市黑臭内河的原位净化系统,将河床直接作为受污染河水的治理空间,在河道内沿水流方向设置一段混凝土堤岸,将河道分隔成平行设置的两个区域:用于河水处理的区域,顺水流流向连通设置有提升泵井、反应区、沉淀区和曝气区这四个处理单元,组成一个完整的水处理设施,反应区由臭氧接触氧化区和絮凝区组成,曝气区末端采用跌水坝的形式;用于应急排水或行走的区域,作为洪水期应急排水通道兼做吸泥船的行走通道。本发明利用建立在河床内部的处理设施对受纳大量生活污水而导致黑臭的城市内河进行原位的水质净化,该方法构造简单、不占用土地、不影响行洪且具有良好的处理效果。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3128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04 |
申请号 |
CN201210007766.3 |
申请日期 |
2012.01.12 |
申请人 |
苏州科技学院 |
发明人 |
黄天寅;徐国忠;徐健 |
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E02B3/06(2006.01)I;C02F1/78(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9/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曹毅 |
主权项 |
一种城市黑臭内河的原位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河道内沿水流方向设置一段混凝土堤岸(10),将河道分隔成平行设置的用于河水处理和用于应急排水或船只行走的两个区域:用于河水处理的区域,顺水流流向依次连通设置有提升泵井(3)、反应区(4)、沉淀区(6)和曝气区(8)这四个处理单元,组成一个完整的水处理设施,反应区由臭氧接触氧化区和絮凝区组成,曝气区(8)末端采用跌水坝的形式,每个区的出水口高度与曝气区(8)末端跌水坝(9)的高度均等于或低于常水位高度; 用于应急排水或船只行走的区域,为应急排水通道(11)兼做吸泥船行走通道:在河水处理时期,应急排水通道利用设于通道前端的第一阀门(1)进行封闭,并定期开启此阀门通行吸泥船对沉淀区(6)和曝气区(8)的底泥进行清淤处理;在非河水处理时期和洪水期,应急排水通道不封闭。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