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治疗鼻咽癌放疗后毒副作用的中药、制备方法及给药方式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治疗鼻咽癌放疗后毒副反应的中药,其包括:白花蛇舌草、马勃、天花粉、黄芩、苦参、连翘、山豆根、玄参、苏木、红花、石斛、党参、白术、山药、甘草、当归、熟地黄、枸杞子和女贞子。本发明提供的中药能克服现有单纯放疗后射线在损伤癌细胞的同时所产生毒副反应,利用我国传统的中医理论,提供一种副作用小、疗效好、成本低、治愈率高、无耐药性、在改善鼻咽癌患者的临床疗效、生活质量、生存率,尤其是毒副作用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的中药。
申请公布号 CN10252649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04
申请号 CN201210049751.3 申请日期 2012.02.21
申请人 姜永华 发明人 姜永华;刘娟;王子熹
分类号 A61K36/8984(2006.01)I;A61K9/08(2006.01)I;A61K9/14(2006.01)I;A61K9/20(2006.01)I;A61K9/70(2006.01)I;A61P35/00(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6/898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用于治疗鼻咽癌放疗后毒副反应的中药,其特征在于,包括:白花蛇舌草、马勃、天花粉、黄芩、苦参、连翘、山豆根、玄参、苏木、红花、石斛、党参、白术、山药、甘草、当归、熟地黄、枸杞子和女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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