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瓶子草的催瓶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植物栽培基质领域,特别是瓶子草栽培方法领域。瓶子草的催瓶方法,将种苗栽培在采用品氏1号和珍珠岩混合比例为8:1的基质中,温度控制在20~22℃,湿度控制在50%以上,先用花多多1号的1000倍液,每周浇灌一次;从生长出第二片叶子开始,改为每隔两天浇灌一次多多1号的1000倍液;其特征在于,在种苗生长到6~8片叶子时停止浇灌,摘心,用600ppm的矮壮素水溶液和细胞分裂素600~1000倍液,每一星期轮替施用一次,到第45天停止。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是:对瓶子草的生长发育有明显的积极作用,尤其在对瓶子草的瓶子高度和数量上,提高了瓶子草的观赏价值。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240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04 |
申请号 | CN201110443311.1 | 申请日期 | 2011.12.27 |
申请人 | 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杨铁顺;付尧;刘青;赵娜;王娜;赵亮 |
分类号 | A01G3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01G31/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天津市杰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2207 | 代理人 | 赵庆 |
主权项 | 瓶子草的催瓶方法,将种苗栽培在采用品氏1号和珍珠岩混合比例为8:1的基质中,温度控制在20~22℃,湿度控制在50%以上,先用花多多1号的1000倍液每周浇灌一次;从生长出第二片叶子开始,改为每隔两天浇灌一次多多1号的1000倍液;其特征在于,在种苗生长到6~8片叶子时停止浇灌,摘心,用600ppm的矮壮素水溶液和细胞分裂素600~1000倍液,每一星期轮替施用一次,到第45天停止。 | ||
地址 | 300300 天津市东丽区赤欢路69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