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持工具箱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照明装置(12)的手持工具箱,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4)。建议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冷却体(16)用于冷却发光机构(14)。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379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7.04 |
申请号 | CN201110453636.8 | 申请日期 | 2011.12.30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T.黑尔;G.马加里蒂斯;J.维尔克 |
分类号 | F21V33/00(2006.01)I;F21V29/00(2006.01)I;F21L4/00(2006.01)I;B25H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V3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曹若;杨国治 |
主权项 | 具有照明装置(12)的手持工具箱,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4),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冷却发光机构(14)的冷却体(16)。 |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