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持工具箱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照明装置(12)的手持工具箱,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4)。建议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冷却体(16)用于冷却发光机构(14)。
申请公布号 CN10253791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7.04
申请号 CN201110453636.8 申请日期 2011.12.30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T.黑尔;G.马加里蒂斯;J.维尔克
分类号 F21V33/00(2006.01)I;F21V29/00(2006.01)I;F21L4/00(2006.01)I;B25H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V33/0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曹若;杨国治
主权项 具有照明装置(12)的手持工具箱,该照明装置具有至少一个发光机构(14),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12)具有至少一个用于冷却发光机构(14)的冷却体(16)。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