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基于IPTV的媒资数据的备份及还原方法和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适用于IPTV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基于IPTV的媒资数据的备份及还原方法及系统,所述备份及还原系统包括备份及还原管理单元、在线库、缓存库和离线库;所述备份及还原管理单元进一步包括:备份管理模块,用于在备份媒资数据时,先将待备份媒资数据从在线库备份至缓存库,再将待备份媒资数据从缓存库备份至离线库;还原管理模块,用于在还原媒资数据时,查询缓存库是否存在待还原媒资数据,若是则直接将待还原媒资数据从缓存库还原至在线库;否则,先将待还原媒资数据从离线库还原至缓存库,再将待还原媒资数据从缓存库还原至在线库。借此,本发明提高了IPTV的媒资数据的备份及还原的速度,从而实现更高效地管理媒体资产。 |
申请公布号 |
CN10252108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6.27 |
申请号 |
CN201110456947.X |
申请日期 |
2011.12.30 |
申请人 |
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郑炜;袁弢 |
分类号 |
G06F11/14(2006.01)I;H04N21/231(2011.01)I |
主分类号 |
G06F11/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百一领御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3 |
代理人 |
陈贞健 |
主权项 |
一种基于IPTV的媒资数据的备份及还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如下:第一备份步骤:将待备份媒资数据从在线库备份至缓存库;第二备份步骤:将所述待备份媒资数据从所述缓存库备份至离线库;还原查询步骤:查询所述缓存库是否存在待还原媒资数据,若是执行第二还原步骤,否则执行第一还原步骤;第一还原步骤:将所述待还原媒资数据从所述离线库还原至所述缓存库,并执行第二还原步骤;第二还原步骤:将所述待还原媒资数据从所述缓存库还原至所述在线库。 |
地址 |
200050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1027号1008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