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图像显示装置、电子设备和视差屏障元件
摘要 本发明提供图像显示装置、电子设备和视差屏障元件。在设置有视差屏障元件的图像显示装置中,能够实现明亮且观看范围广的显示。本发明的图像显示装置包括:具有用于显示第一图像的第一像素组和用于显示第二图像的第二像素组的显示面板;和视差屏障元件,其包括在同一平面内交替地配置的多个遮光部和多个透光部,并对从第一像素组射出的显示光和从第二像素组射出的显示光进行分离。视差屏障元件具有在多个透光部的各个上设置的聚光元件。
申请公布号 CN10151241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6.06
申请号 CN200780032886.6 申请日期 2007.09.0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岛浩;薮田浩志;高谷知男
分类号 G02B27/22(2006.01)I;G02F1/13(2006.01)I;H04N13/04(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27/2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图像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具有用于显示第一图像的第一像素组和用于显示第二图像的第二像素组的显示面板;和视差屏障元件,其包括在同一平面内交替地配置的多个遮光部和多个透光部,并对从所述第一像素组射出的显示光和从所述第二像素组射出的显示光进行分离,其中所述视差屏障元件具有在所述多个透光部的各个上设置的聚光元件,所述聚光元件是透镜,具有与所述透镜的所述显示面板侧的表面相接的树脂层,所述透镜的折射率比所述树脂层的折射率高0.05以上。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