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数字视频记录器的视频编辑和重新格式化
摘要 一些实施例提供用于捕获视频片段的视频记录设备。视频记录设备接收从用于编码视频片段的数个不同的编码方案中对于非时间压缩编码方案的选择。不同的编码方案包括至少一个时间压缩编码方案,并至少包括所选择的非时间压缩编码方案。视频记录设备捕获视频片段作为数个帧。视频记录设备将帧中的每一个帧非时间编码为数个片段。特定帧的片段要由视频解码设备的数个处理单元进行解码。视频记录设备在存储装置中存储视频片段。
申请公布号 CN10248471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30
申请号 CN201080040065.9 申请日期 2010.09.09
申请人 苹果公司 发明人 P·汤纳;C·科尼迪;R·乌比洛斯;G·姆林斯;G·瓦拉侧;P·乔;童歆
分类号 H04N7/26(2006.01)I;G11B27/00(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7/26(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鲍进
主权项 一种用于在计算机上编辑视频的视频编辑应用,所述应用包括:第一模块,用于识别存储于视频照相机上并且根据多种不同的编码格式被编码的不同视频片段;第二模块,用于(i)接收存储于所述视频照相机上的视频片段并且(ii)在所述计算机的存储装置中存储第一组视频片段,所述第一组视频片段在所述视频照相机上仅被帧内编码;第三模块,用于(i)代码转换在所述视频照相机上至少部分地以帧间格式被编码的第二组视频片段并且(ii)在所述存储装置中存储代码转换后的第二组视频片段。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