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消杀车
摘要 电动消杀车,它包括车头、车架、车轮和底架,底架上设有储液仓,储液仓前方的车架上设有座桶,至少一个车轮上设有动力装置,动力装置与供电装置和刹车装置相连接,储液仓的顶端设有进液口,进液口处设有上盖;储液仓的后方设有泵仓,泵仓内设有抽水泵;抽水泵的进水口和储液仓之间连接有一进水管,储液仓的外部设有透明的液位管,抽水泵的出水口处设有一喷水管,所述喷水管伸出泵仓外部并在末端设有一喷水开关。本实用新型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方便,使用省时省力,实用性强。
申请公布号 CN20223266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30
申请号 CN201120376825.5 申请日期 2011.09.30
申请人 山东宝雅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刘恭民;马世宾;李晓阳
分类号 A01M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01M7/00(2006.01)I
代理机构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代理人 王汝银
主权项 电动消杀车,包括车头、车架、车轮和底架,底架上设有储液仓,储液仓前方的车架上设有座桶,至少一个车轮上设有动力装置,动力装置与供电装置和刹车装置相连接,其特征是,储液仓的顶端设有进液口,进液口处设有上盖;储液仓的后方设有泵仓,泵仓内设有抽水泵;抽水泵的进水口和储液仓之间连接有一进水管,储液仓的外部设有透明的液位管,抽水泵的出水口处设有一喷水管,所述喷水管伸出泵仓外部并在末端设有一喷水开关。
地址 25101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出口加工区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