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取像镜头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取像镜头,其从物侧到像侧依次包括一个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一个具有正光焦度且移动设置的第二透镜组以及一个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第一透镜组包括第一及第二镜片。第二透镜组包括第三及第四镜片。第三透镜组包括第五镜片。该取像镜头满足条件式:2.1≤Lw/(α*Y)<2.5;1.9≤|Fp1/F1|≤2.2;0.6≤|Fp2/F2|≤0.7。其中,Lw为取像镜头在广角端的光学总长,α为取像镜头在望远端的有效焦距与广角端的有效焦距之比,Y为最大像高,Fp1为第二镜片的有效焦距,Fp2为第四镜片的有效焦距,F1及F2分别为第一及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像镜头具有较小的总长度,同时具有较好的成像品质。
申请公布号 CN10246685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23
申请号 CN201010551953.9 申请日期 2010.11.19
申请人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彭芳英;黄海若;王圣安;柳晓娜
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G02B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13/00(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取像镜头,从物侧到像侧依次包括一个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一个具有正光焦度且移动设置的第二透镜组以及一个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其特征在于:该第一透镜组包括一个靠近物侧的光焦度为负的第一镜片以及一个靠近像侧的光焦度为正的第二镜片;该第二透镜组包括一个靠近物侧的光焦度为正的第三镜片以及一个靠近像侧的光焦度为负的第四镜片;该第三透镜组包括一个靠近像侧的光焦度为正的第五镜片;该取像镜头满足以下条件式:2.1≤Lw/(α*Y)<2.5;1.9≤|Fp1/F1|≤2.2;0.6≤|Fp2/F2|≤0.7;其中,Lw为该取像镜头在广角端的光学总长,α为该取像镜头在望远端的有效焦距与广角端的有效焦距之比,Y为最大像高,Fp1为该第二镜片的有效焦距,Fp2为第四镜片的有效焦距,F1为第一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2为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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