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双镜头行车记录仪(069) | ||
摘要 | 1.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双镜头行车记录仪(069);2.外观设计产品用途:本产品具有拍照和摄像功能,主要用于记录行车途中的车内外景象,遇突发事件或行车事故也可作为有效凭证;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该外观的结构设计;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924562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5.23 |
申请号 | CN201130355745.7 | 申请日期 | 2011.10.10 |
申请人 | 龚雪江 | 发明人 | 龚雪江 |
分类号 | 16-01 | 主分类号 | 1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35 | 代理人 | 戴凤仪 |
主权项 | |||
地址 | 51810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新沙路博岗大厦22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