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采用放射性种子的肿瘤治疗 |
摘要 |
一种肿瘤治疗方法,包括将放射性种子(10、20、30、40、50)植入肿瘤受检者(S)体内。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放射性种子包括放射性材料(12、32、33、42),其包括设置在能生物分解的宿主(14、24、25、44)中的至少一种放射性同位素,所述能生物分解的宿主被配置成当被植入所述肿瘤受检者体内时在所述治疗时期内进行生物分解。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放射性种子被植入到肿瘤受检者(S)的软组织中,并且包括包含至少一种放射性同位素的放射性材料(12、32、33、42),所述放射性材料设置在宿主材料(14、24、25、44)中,所述宿主材料具有与要将所述放射性种子植入其中的软组织相当或比其更软的柔软度。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7018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5.23 |
申请号 |
CN201080034331.7 |
申请日期 |
2010.07.06 |
申请人 |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C·里宾;M·奥弗迪克 |
分类号 |
A61K51/12(2006.01)I;A61N5/10(2006.01)I;A61P3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51/12(2006.01)I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王英;刘炳胜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在肿瘤治疗中使用的放射性种子(10、20、30、40、50),所述放射性种子包括:放射性材料(12、32、33、42),其包括至少一种放射性同位素;以及能生物分解的宿主(14、24、25、44),在所述能生物分解的宿主中设置所述放射性材料,所述能生物分解的宿主被配置成当被植入肿瘤受检者(S)体内时在治疗时期内进行生物分解。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