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电动车辆的电动机控制设备 |
摘要 |
一种用于电动车辆的电动机控制设备,该电动车辆包括第一电动机和第二电动机,第一电动机驱动电动车辆的前轮,第二电动机驱动电动车辆的后轮,该电动机控制设备包括:电动机驱动控制单元,电动机驱动控制单元分配用于电动车辆所需要的需要力矩并且控制第一和第二电动机;判定单元,判定单元计算分配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一个电动机的驱动力矩是为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一个电动机预设的参考力矩以上的期间的时间,并且判定计算的时间是否为预定时间以上;和驱动力矩分配控制单元,当计算的时间为预定时间以上时,驱动力矩分配控制单元将分配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一个电动机的驱动力矩降低到低于参考力矩并且增加分配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另一个电动机的驱动力矩。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523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5.16 |
申请号 |
CN201110327472.4 |
申请日期 |
2011.10.25 |
申请人 |
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斋藤润 |
分类号 |
B60L15/20(2006.01)I;B60L15/3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L15/2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黄依文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电动车辆的电动机控制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车辆包括第一电动机和第二电动机,所述第一电动机驱动所述电动车辆的前轮,所述第二电动机驱动所述电动车辆的后轮,所述电动机控制设备包括:电动机驱动控制单元,所述电动机驱动控制单元分配用于所述电动车辆所需要的需要力矩并且控制第一和第二电动机;判定单元,该判定单元计算分配到所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一个电动机的驱动力矩是为所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所述一个电动机预设的参考力矩以上的期间的时间,并且判定计算的时间是否为预定时间以上;和驱动力矩分配控制单元,当计算的时间为所述预定时间以上时,所述驱动力矩分配控制单元将分配到所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所述一个电动机的所述驱动力矩降低到低于所述参考力矩并且增加分配到所述第一和第二电动机中的另一个电动机的驱动力矩。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都港区芝5丁目33番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