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抗IL-17F 抗体及其使用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识别IL-17F和/或异二聚体IL-17A/IL-17F复合体但不识别IL-17A的全人单克隆抗体。本发明还提供使用这种单克隆抗体作为治疗剂、诊断剂和预防剂的方法。
申请公布号 CN1024584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16
申请号 CN201080029508.4 申请日期 2010.05.05
申请人 诺维莫尼公司 发明人 K.马斯特纳克;F.鲁索
分类号 A61K38/00(2006.01)I;C07K14/54(2006.01)I;C07K16/24(2006.01)I 主分类号 A61K38/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岑晓东
主权项 一种分离的全人单克隆抗IL‑17F抗体或其片段,其中所述抗体包含:(a)VH CDR1区,其包含SEQ ID NO:45、48、51、64、67或70的氨基酸序列;(b)VH CDR2区,其包含SEQ ID NO:46、49、52、54、62、65、68、71或73的氨基酸序列;(c)VH CDR3区,其包含SEQ ID NO:47、50、53、55、63、66、69或72的氨基酸序列;(d)VL CDR1区,其包含SEQ ID NO:74、77、80、85、91或94的氨基酸序列;(e)VL CDR2区,其包含SEQ ID NO:75、78、81、83、86、92或96的氨基酸序列;及(f)VL CDR3区,其包含SEQ ID NO:76、79、82、84、93、95、97、98和99的氨基酸序列,其中所述抗体结合IL‑17F。
地址 瑞士日内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