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变焦镜头系统
摘要 一种变焦镜头系统,其从物侧至成像面依次包括: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一透镜组、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二透镜组、具有正光焦度的第三透镜组、具有正光焦度的第四透镜组及具有负光焦度的第五透镜组。该第五透镜组从物侧至成像面包括一个负光焦度透镜及一个正光焦度透镜。该变焦镜头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1)-0.18<f2/ft<-0.13;(2)v11-v12<20。其中,f2为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t为该变焦镜头系统在长焦距端的有效焦距;v11为第五透镜组的负光焦度透镜的阿贝数;v12为第五透镜组的正光焦度透镜的阿贝数。本发明变焦镜头系统可缩短变焦行程,并使该变焦镜头系统总长得以缩短,实现系统小型化,且其色差易于补偿,成像质量好。
申请公布号 CN10245549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16
申请号 CN201010516286.0 申请日期 2010.10.22
申请人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彭芳英;黄海若;王圣安;柳晓娜
分类号 G02B15/173(2006.01)I 主分类号 G02B15/173(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变焦镜头系统,其从物侧至成像面依次包括:具有正光焦度且固定设置的第一透镜组,具有负光焦度且可沿所述变焦镜头系统的光轴移动的第二透镜组,具有正光焦度且固定设置的第三透镜组,具有正光焦度且可沿所述变焦镜头系统的光轴移动的第四透镜组,具有负光焦度且固定设置的第五透镜组,该第五透镜组从物侧至成像面依次包括一个负光焦度的透镜及一个正光焦度的透镜,该变焦镜头系统满足以下条件式:(1)‑0.18<f2/ft<‑0.13;(2)v11‑v12<20;其中,f2为第二透镜组的有效焦距;ft为该变焦镜头系统在长焦距端的有效焦距;v11为第五透镜组的负光焦度透镜的阿贝数;v12为第五透镜组的正光焦度透镜的阿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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