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链锯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链锯。直线运动机构包括:第二旋转轴,其在长度方向的一部分的范围内具有外螺纹部(48a);调节销(40),其具有使外螺纹部(48a)通过的通孔(60)。调节销(40)的通孔(60)具有能使调节销(40)沿第二旋转轴的径向移动的截面形状。在通孔(60)的内表面上形成有内螺纹部(62),该内螺纹部(62)依据调节销(40)的位置,与第二旋转轴的外螺纹部(48a)卡合,或解除与外螺纹部(48a)的卡合。在调节销(40)中设有弹簧(56),该弹簧(56)能够保持外螺纹部(48a)与内螺纹部(62)卡合的状态。
申请公布号 CN10245878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16
申请号 CN201080032523.4 申请日期 2010.04.06
申请人 株式会社牧田 发明人 大河内克己
分类号 B27B17/00(2006.01)I;B27B17/14(2006.01)I;F16H25/24(2006.01)I 主分类号 B27B1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张会华
主权项 一种链锯,其特征在于,该链锯包括:链锯主体;直线运动机构,其设于上述链锯主体;导杆,其能相对于上述链锯主体进退地安装在该链锯主体上;锯链,其横跨上述链锯主体和上述导杆地张紧设置在该链锯主体和导杆上,上述直线运动机构包括:旋转轴,其在长度方向的至少一部分的范围内具有外螺纹部;直线运动件,其与上述导杆卡合且具有使上述旋转轴的外螺纹部通过的通孔,上述直线运动件的通孔具有能使上述直线运动件沿上述旋转轴的径向在第一位置与第二位置之间移动的截面形状;在上述通孔的内表面上形成有内螺纹部,当上述直线运动件位于上述第一位置时,该内螺纹部与上述旋转轴的外螺纹部卡合,当上述直线运动件移动到上述第二位置时,该内螺纹部的与上述外螺纹部的卡合解除,在上述直线运动件中设有能将上述直线运动件保持在上述第一位置的保持部件。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