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动助力自行车的控制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对应于电池的剩余容量适当进行助力控制和再生控制的电动助力自行车的控制装置。电动助力自行车(10)的控制装置(250)通过踏力传感器(110)检测被施加到曲柄轴(48)上的踏力扭矩,当检测到的踏力扭矩的扭矩值在规定水平以下时,对电动助力自行车(10)的马达部(28)进行再生控制而对电池(44)充电,当扭矩值大于该规定水平时进行助力控制,其中,控制装置(250)对应于检测出的扭矩值进行助力控制和再生控制的切换,而且,在电池(44)的充电状态从第一水平降低了的场合,把规定水平提高;在电池(44)的充电状态超过比第一水平大的第二水平的场合,把规定水平还原到原来的水平。 |
申请公布号 |
CN10244239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5.09 |
申请号 |
CN201110302125.6 |
申请日期 |
2011.09.28 |
申请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青木宏二;吉野勉 |
分类号 |
B62M6/50(2010.01)I;B62M6/90(2010.01)I |
主分类号 |
B62M6/50(2010.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吕林红 |
主权项 |
一种电动助力自行车(10)的控制装置(250),所述控制装置(250)通过踏力传感器(110)检测被施加到曲柄轴(48)上的踏力扭矩,当检测到的所述踏力扭矩的扭矩值在规定水平以下时,对电动助力自行车(10)的马达部(28)进行再生控制而对电池(44)充电,当所述扭矩值大于该规定水平时进行助力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250)对应于检测出的所述扭矩值进行助力控制和再生控制的切换,而且,在所述电池(44)的充电状态从第一水平降低了的场合,把所述规定水平提高;在所述电池(44)的充电状态超过比第一水平大的第二水平的场合,把所述规定水平还原到原来的水平。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