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照明灯具
摘要 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以形成高光束用的可变配光图形的方式构成,以简易的灯具结构能够形成可变配光图形而不会对自车驾驶员赋予不适感,所述可变配光图形不会对前行车及对面车的驾驶员赋予眩光且能提高自车驾驶员的前方识别性。作为形成上述可变配光图形的附加配光图形(PA0)的灯具单元,具备可动遮光器,且由在其光轴的左右两侧配置有两组光源及反射镜的投影型的灯具单元构成。灯具单元的构成为,在可动遮光器从遮光解除位置向遮光位置移动时,从左侧(右侧)进行该移动时,将左侧(右侧)的光源熄灭。由此,将移动过程中的可动遮光器的影(S)在附加配光图形(PA3)上作为从其左右方向的端部向中心部移动的暗部而形成的情况防患于未然。
申请公布号 CN1024348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02
申请号 CN201110282958.0 申请日期 2011.09.22
申请人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发明人 望月光之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13/00(2006.01)I;F21V14/08(2006.01)I;F21W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张劲松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照明灯具,以形成高光束用的可变配光图形的方式而构成,其特征在于,具备:灯具单元,其用于形成所述可变配光图形,并具备:投影透镜,其配置在沿车辆前后方向延伸的光轴上;一组光源,其配置在所述投影透镜的后侧焦点的后方侧且在所述光轴的左右两侧;一组反射镜,其配置于所述光轴的左右两侧,使来自所述光源的光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可动遮光器,其配置在所述反射镜与所述投影透镜之间的光路上;促动器,其使所述可动遮光器在遮蔽来自所述反射镜的反射光中的所述可变配光图形的规定区域的光的第一位置与解除所述反射光的遮蔽的第二位置之间移动;检测部,其构成为检测存在于车辆前方的对象物;驱动控制部,当在车辆行驶中由所述检测器检测到所述对象物时,所述驱动控制部驱动所述促动器,以使所述可动遮光器在所述第一位置与所述第二位置之间移动;光量控制部,在所述可动遮光器从左侧的所述第二位置向所述第一位置移动的情况下,所述光量控制部使位于左侧的所述光源的光量减小,另一方面,在所述可动遮光器从右侧的所述第二位置向所述第一位置移动的情况下,所述光量控制部使位于右侧的所述光源的光量减小。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