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装置。在第1纵横比模式时,数字照相机(100)的图像处理部(141)使用由CCD(11)上的像素中的水平像素数H1、垂直像素数V1的像素生成的图像数据,或者对该图像数据实施了规定处理的图像数据,生成第1记录用图像数据。另一方面,在第2纵横比模式时,图像处理单元(141)使用由CCD(11)上的像素中的水平像素数H2、垂直像素数V2的像素生成的图像数据,或者对该图像数据实施了规定处理的图像数据,生成第2记录用图像数据。由此,即使在不同的纵横比模式之间,也能够使记录用图像数据的容量或像质彼此接近。
申请公布号 CN10189568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5.02
申请号 CN201010251311.7 申请日期 2006.09.14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中山正明;房忍;北尾一朗;前田健儿
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陈萍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具备:显示单元,具有由水平有效像素数PH、垂直有效像素数PV构成的可显示区域,显示图像数据或者对该图像数据实施了规定处理的图像数据;以及显示控制单元,在显示第1纵横比的图像时,处理上述图像数据,以使上述图像数据、或者对该图像数据实施了规定处理的图像数据显示在上述显示单元的可显示区域中的水平像素数PH1、垂直像素数PV1的区域,并生成第1显示用图像数据,另一方面,在显示第2纵横比的图像时,处理上述图像数据,以使上述图像数据、或者对该图像数据实施了规定处理的图像数据显示在上述显示单元的可显示区域中的水平像素数PH2、垂直像素数PV2的区域,并生成第2显示用图像数据;该显示装置满足以下关系:PH2<PH1≤PH,PV1<PV2≤PV;上述水平像素数PH1、垂直像素数PV1的像素的对角长度Pφ1和水平像素数PH2、垂直像素数PV2的像素的对角长度Pφ2满足以下关系:Pφ1与Pφ2的差异相对于Pφ1的比例在10%以内,而且Pφ1与Pφ2的差异相对于Pφ2的比例在10%以内。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