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PE警示保护板(A) | ||
摘要 |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PE警示保护板(A)。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埋设在地下燃气管道的上方,提醒施工人员在挖掘的时候注意地下燃气管道,避免对燃气管道造成损伤。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形状、图案及其组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请求保护色彩。4.指定一副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设计1主视图。5.设计1至设计6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无设计要点,省略设计1至设计6的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6.本外观设计是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设计1为基本设计。 | ||
申请公布号 | CN301889679S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4.18 |
申请号 | CN201130340952.5 | 申请日期 | 2011.09.17 |
申请人 | 杭州德豪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德 |
分类号 | 10-06 | 主分类号 | 10-06 |
代理机构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陆永强 |
主权项 | |||
地址 | 311106 浙江省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塘康路2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