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气体发生器
摘要 气体发生器包括:管状外壳(10);连接至一端的点火装置(16);连接至另一端的具有气体排放口(20)的扩散器(12);布置于管状外壳(10)内部且形成通向气体排放口的管状间隙(36)的管状元件(30);燃烧室(25)设置于管状元件(30)内,用于容纳气体发生剂,第一气体通道孔与第二气体通道孔分别形成于第一端侧与第二端侧上,并且开口部分形成于第一气体通道孔与第二气体通道孔之间,以使得它们将燃烧室(25)与管状间隙(36)相连通,突出部分(50)设置于开口部分中,以使得突出部分突出进入燃烧室(25)与管状间隙(36)的至少之一中。
申请公布号 CN10242164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4.18
申请号 CN201080020623.5 申请日期 2010.05.07
申请人 株式会社大赛璐 发明人 山崎征幸;花野铁平
分类号 B60R21/264(2011.01)I;B60R21/261(2011.01)I 主分类号 B60R21/264(2011.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张永新
主权项 一种气体发生器,包括:管状外壳,其中,点火装置连接在一端,并且具有气体排放口的扩散器部分连接在另一端,管状元件,其具有第一端部与第二端部,设置并且固定在所述管状外壳的内部,以使得所述第一端部朝向所述点火装置侧定向,且所述第二端部朝向所述扩散器部分侧定向,且形成通向所述气体排放口的管状间隙,燃烧室,设置于所述管状元件的内部,用于容纳产生燃烧气体的气体发生剂,第一气体通道孔与第二气体通道孔,其分别形成于所述第一端部侧上与所述第二端部侧上,且开口部分形成于所述第一气体通道孔与所述第二气体通道孔之间,所述第一气体通道孔、所述第二气体通道孔以及所述开口部分将所述燃烧室与所述管状间隙相连通,突出部分,其设置于形成于所述管状元件中的所述开口部分中,以使得所述突出部分突出进入所述燃烧室与所述管状间隙的至少之一之中。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