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不存在局部暗部的能得到大致均匀的照明亮度分布的照明装置。本发明的照明装置(12)具备:光源(17),其为长条状;底座(14),其收纳上述光源(17),具有用于射出上述光源(17)的光的开口部(14b);以及光学部件(15a),其以与上述光源(17)相对而覆盖上述开口部(14b)的形式配置,上述光学部件(15a)的光反射率沿着上述光源(17)的长度方向按每个区域不同。
申请公布号 CN10242207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4.18
申请号 CN201080021094.0 申请日期 2010.02.23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黑水泰守
分类号 F21S2/00(2006.01)I;G02F1/1333(2006.01)I;G02F1/13357(2006.01)I;F21Y101/02(2006.01)I;F21Y10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2/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光源,其为长条状;底座,其收纳上述光源,具有用于射出上述光源的光的开口部;以及光学部件,其以与上述光源相对而覆盖上述开口部的形式配置,上述光学部件的光反射率沿着上述光源的长度方向按每个区域不同。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