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喷墨用记录液、喷墨记录装置及使用喷墨用记录液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喷墨用记录液、喷墨记录装置及使用喷墨用记录液的方法。所述喷墨用记录液含有水、有机溶剂、颜料和颜料分散用树脂。颜料分散用树脂的重均分子量为大于30000且小于150000。记录液中的颜料分散用树脂与颜料的质量比(树脂含量/颜料含量)为0.1以上且为1.0以下。颜料分散用树脂的酸值为160以上且为240以下。喷墨用记录液从喷墨记录装置的记录头喷出。即使因喷墨用记录液干燥、粘度增加造成记录头的喷嘴堵塞,通过利用擦拭单元对记录头进行清除动作和擦拭动作,也可以容易地消除喷嘴堵塞。因此,可以解决因所述清除动作造成浪费大量记录液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9946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4.04 |
申请号 |
CN201110205655.9 |
申请日期 |
2011.07.21 |
申请人 |
京瓷美达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古川德昭;广岛进;小泽范晃 |
分类号 |
C09D11/10(2006.01)I;B41J2/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D11/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李雪春;武玉琴 |
主权项 |
一种喷墨用记录液,其特征在于,该喷墨用记录液含有水、有机溶剂、颜料和颜料分散用树脂,其中,所述颜料分散用树脂的重均分子量为大于30000且小于150000,所述记录液中的所述颜料分散用树脂与所述颜料的质量比、亦即所述颜料分散用树脂的含量/所述颜料的含量为0.1以上且为1.0以下,所述颜料分散用树脂的酸值为160以上且为240以下。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