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钢铝格构式抱杆
摘要 一种钢铝格构式抱杆,它包括有底托、钢段标准节、顶部拉板,在顶部拉板的上端连接滑轮,被吊重物通过钢丝绳与悬挂在顶部拉板的滑轮相连;在底托上端连接有下铝段节,在下铝段节上端连接有铝段标准节,在铝段标准节的上端连接钢段标准节,在钢段标准节的上端连接有铝段标准节,在该铝段标准节的上端连接上铝段节,在该上铝段节的上端连接顶部拉板;所述的钢段标准节的总长度是占本格构式抱杆总长度的69.97%~70.44%,钢段标准节上下两端的铝段标准节、下铝段节、上铝段节的总长度是占本格构式抱杆总长度的29.56%~30.33%。该比例为最佳组合比例,即可满足强度要求和实际生产要求,又可满足重量轻,便于施工和运输的要求。
申请公布号 CN101225712B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4.04
申请号 CN200810055672.7 申请日期 2008.01.04
申请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缪谦;江明
分类号 E04G21/14(2006.01)I;E04H12/34(2006.01)I 主分类号 E04G21/1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代理人 胡福恒
主权项 一种钢铝格构式抱杆,它包括有底托(1)、钢段标准节(4)、顶部拉板(7),在顶部拉板(7)的上端连接顶部滑车(8),被吊重物通过钢丝绳(9)与悬挂在顶部拉板(7)上的顶部滑车(8)相连,其特征在于:在底托(1)上端连接有下铝段节(2),在下铝段节(2)上端连接有铝段标准节(3),在铝段标准节(3)的上端连接钢段标准节(4),在钢段标准节(4)的上端连接有铝段标准节(3),在该铝段标准节(3)的上端连接上铝段节(6),在该上铝段节(6)的上端连接顶部拉板(7);所述的钢段标准节(4)的总长度是占本格构式抱杆总长度的69.97%~70.44%,钢段标准节(4)上下两端的铝段标准节(3)、下铝段节(2)、上铝段节(6)的总长度是占本格构式抱杆总长度的29.56%~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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