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提高基于短信或彩信的消费凭证的业务有效度的方法 |
摘要 |
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可以通过向顾客的手机发送各种形式的短信确认码或彩信二维条码等作为消费凭证。消费时通过消费凭证验证即可获得消费权利。本发明方案是:顾客在确定订单后,网站就把作为消费凭证的短信或彩信发给顾客的手机;顾客确认收到这个短信或彩信后,再继续支付流程;支付完成后,网站后台自动把这个凭证的状态改为实际生效;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没有支付,就说明顾客没有收到这个凭证,或者是顾客要取消这笔订单,那么网站后台就自动取消这笔订单;此时这个顾客即使拿着收到的凭证去验证,也无法通过验证。通过这样的流程来解决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短信确认码或彩信二维条码等作为消费凭证的到达率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7606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3.14 |
申请号 |
CN201010254800.8 |
申请日期 |
2010.08.17 |
申请人 |
祝枫;李菲 |
发明人 |
祝枫;李菲 |
分类号 |
G06Q30/06(2012.01)I;H04W4/12(2009.01)I |
主分类号 |
G06Q30/06(2012.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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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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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提高基于短信或彩信的消费凭证的业务有效度的方法,其特征是通过流程控制来解决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中短信确认码或彩信二维条码(包括但不限于)等形式作为消费凭证的到达率问题。A、顾客在确定订单后,网站就把作为消费凭证的短信或彩信发给顾客的手机;B、顾客确认收到这个短信或彩信后,再进行支付;C、支付完成后,网站后台自动把这个凭证的状态改为实际生效;D、如果一定时间内没有支付,就说明顾客没有收到这个凭证,或者是顾客要取消这笔订单,那么网站后台就自动取消这笔订单;此时这个顾客即使拿着收到的凭证去验证,也无法通过验证。 |
地址 |
201204 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1880弄31-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