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一种照明系统,包括至少一照明模组以及一机构,照明模组包括一光源、一第一反射器以及一第二反射器。第一反射器包括一第一反射面,第二反射器包括一第二反射面。光源产生一直射光束,该直射光束经由第一反射面反射后产生第一反射光束,第一反射光束由第二反射面反射后产生第二反射光束,直射光束则直接照射至该第二反射器而产生一第三反射光束,该第二反射光束与该第三反射光束产生一投影模式,该机构可移动第二反射器,或是移动光源,进而调整第二反射器与光源的相对位置,以改变投影模式。
申请公布号 TWI359925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3.11
申请号 TW097146224 申请日期 2008.11.28
申请人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 发明人 姜雅惠;萧正达;胡鸿烈;杜冠洁
分类号 F21V7/04 主分类号 F21V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之6号2楼;颜锦顺 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之6号2楼
主权项
地址 新竹县竹东镇中兴路4段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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