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等离子显示面板 |
摘要 |
一种等离子显示面板,其具备前面板、与前面板对置配置的背面板。前面板具有显示电极、覆盖显示电极的电介质层、覆盖电介质层的保护层。保护层通过波长为146nm的光的照射,具有350nm以上且550nm以下的波长范围内的发光峰值。再有,保护层通过波长为173nm的光的照射,具有350nm以上且550nm以下的波长范围内的发光峰值。照射波长为146nm的光时的发光峰值强度与照射波长为173nm的光时的发光峰值强度之比(A/B)大于3.0,且在7.0以下。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6570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29 |
申请号 |
CN201180001558.6 |
申请日期 |
2011.02.08 |
申请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河原崎秀司;堀河敬司;小盐千春;奥村加奈子 |
分类号 |
H01J11/12(2012.01)I;H01J11/40(2012.01)I |
主分类号 |
H01J11/12(2012.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一种等离子显示面板,其具备:前面板;和背面板,与所述前面板对置配置,所述前面板具有显示电极、覆盖所述显示电极的电介质层、和覆盖所述电介质层的保护层,所述保护层通过波长为146nm的光的照射,具有350nm以上且550nm以下的波长范围内的发光峰值,并且所述保护层通过波长为173nm的光的照射,具有350nm以上且550nm以下的波长范围内的发光峰值,照射波长为146nm的光时的发光峰值强度与照射波长为173nm的光时的发光峰值强度之比大于3.0,且在7.0以下。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