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场景制作系统
摘要 提供不需要将触摸面板与手势关联起来的处理程序、通过对触摸面板输入手势可以使显示场景转换的显示场景制作系统。设定显示场景的布设。对在设定的显示场景的布设内所显示的1个以上的显示部件进行设定。根据向设定的显示部件的手势的输入,设定显示场景所转换的手势。具备将设定的手势与转换目标的显示场景关联起来保存的转换显示场景表。
申请公布号 CN10236561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29
申请号 CN200980158406.X 申请日期 2009.11.06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藤本文明;增井照久;依田和彦;西田收;浜地淳;藤泽雅之
分类号 G06F3/048(2006.01)I;G06F3/041(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3/04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代理人 权鲜枝
主权项 一种显示场景制作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显示场景布设设定部,其设定显示场景的布设;显示部件设定部,其对在由上述显示场景布设设定部设定的显示场景的布设内所显示的1个以上的显示部件进行设定;手势设定部,其根据向由上述显示部件设定部设定的显示部件的手势的输入,对上述显示场景所转换的该手势进行设定;以及转换显示场景表,其将由上述手势设定部设定的手势与转换目标的显示场景关联起来保存。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