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灯、警灯系统以及警灯的发光控制方法
摘要 即使一部分的警灯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了信号线路的断线等,也能够使连接的警灯之间的发光同步的警灯系统。警灯(4)具有:发光部(4c);存储部(4d),其存储有发光信息;发光控制部(4b),其根据发光信息使发光部(4c)发光;信号输入输出部(4a);其从其他警灯(3)、(5)输入同步控制信号,并向其他警灯(3)、(5)输出同步控制信号;判断是否连接有向信号输入输出部(4a)输出同步控制信号的其他警灯,在规定时间内判断为没有输入同步控制信号时,该警灯自身进行同步控制信号的输出。
申请公布号 CN10236590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29
申请号 CN201080013987.0 申请日期 2010.03.30
申请人 株式会社派特莱 发明人 富本昌男
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B60Q1/50(2006.01)I;F21S10/06(2006.01)I 主分类号 H05B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李伟;阎文君
主权项 一种警灯,与其他警灯连接,并可以使用同步控制信号进行与其他警灯同步的发光动作,其特征在于,具有:发光部;存储部,其存储有发光信息;发光控制部,其根据所述发光信息使所述发光部发光;信号输入部,其被输入所述同步控制信号;信号输出部,其输出所述同步控制信号;受信待机时间设定单元,其从规定的时刻起对受信待机时间进行计时;母机搜索单元,其在经过受信待机时间设定单元所设定的所述受信待机时间之前,判断是否从其他的警灯输入了所述同步控制信号;及同步信号输出单元,其在经过了所述受信待机时间的时刻,且判断为没有输入所述同步控制信号时,进行所述同步控制信号的输出。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