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四合一鉴定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四合一鉴定法,即将目测、比色、微观观测和容重对比四种方法集合为一体的文物鉴定方法,其中容重对比是测量被鉴定物的容重,与对比物的容重相比较,确定被鉴定物的年代。本发明结合文物所固有的物理常数来确定文物的年代与真伪,将传统鉴定方法与比色法、微观法及容重对比相结合,可减少人为因素对文物鉴定的影响,提供了一种标准化、操作性强的文物鉴定方法。本发明使用设备少,简易可行,可适用于陶瓷、玉器和青铜器的鉴定。 |
申请公布号 |
CN10236433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29 |
申请号 |
CN201110252175.8 |
申请日期 |
2011.08.30 |
申请人 |
马群法 |
发明人 |
马群法 |
分类号 |
G01N33/00(2006.01)I;G01N21/29(2006.01)I;G01N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N3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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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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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四合一鉴定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1)目测:对被鉴定物的包浆、器型、纹饰、器底、胎质、款识、修刀工艺和釉面特征进行观察;2)比色:选用印刷用的色彩搭配表,各种颜色按照浓淡10%的变化进行组合搭配,并用数字进行标记,建立不同时期特征颜色的对比色标,将被鉴定物与相应的对比色标进行比对;3)微观观测:使用放大镜、显微镜对被鉴定物的釉下结构、气泡形成、铁锈颜色、土沁深入和石花结晶微观特征进行观测;4)容重对比:测量被鉴定物的容重,与对比物的容重相比较,确定被鉴定物的年代。 |
地址 |
810000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2号5栋25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