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照明单元的电动工具
摘要 一种电动工具,包括与电源连接的外壳,电机设置于外壳内,和控制电机输出速度的电机控制电路。照明单元连接于外壳上以照亮工作面。开关装置与外壳连接,开关装置选择性的操作以控制电机控制电路和照明单元控制电路的操作。照明单元控制电路包括定时器,其被配置为使得当开关装置被触发照明单元以第一亮度水平照明,在扳机被触发后的一个预定时间周期内保持以第一亮度水平照明。如果在预定时间结束之前开关装置没有解除触发,所述预定时间周期将会重新启动。
申请公布号 CN20215185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29
申请号 CN201120219181.9 申请日期 2011.04.07
申请人 布莱克和戴克公司 发明人 布赖恩·C·斯特琳;斯蒂芬·P·奥斯波恩;保罗·S·怀特;杰弗里·D·德尔坎普
分类号 B25F5/00(2006.01)I;F21V23/02(2006.01)I;F21V23/04(2006.01)I;H05B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B25F5/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葛飞
主权项 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能与电源连接的外壳;电机,设置于外壳内并通过配置成控制电机输出速度的电机控制电路与电源连接;与外壳连接的照明单元,其被配置为照亮工作面,并且通过配置为控制照明单元的照明的照明单元控制电路与电源连接;与外壳连接的开关装置,该开关装置通过使用者选择性地操作以控制电机控制电路和照明单元控制电路的运行;其中当开关装置被触发时,照明单元控制电路使得照明单元以第一亮度水平照明,当开关装置被释放时以第二亮度水平照明,其中第二亮度水平低于第一亮度水平。
地址 美国特拉华州